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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0-02-24 01:09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拨付2019年学生资助补助(高等教育)经费的通知》(新教函〔2019474号)、《关于拨付追加2019年学生资助补助资金(高等教育)的通知》(新教函〔2019833号)、《关于拨付2019年高校自治区专项资金的通知》(新教厅办〔201927号)精神,学校决定评选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评选名额

共评选5458名学生,名额分配见《新疆大学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其中,一等助学金每人每年资助4400元,二等助学金每人每年资助3300元,三等助学金每人每年资助2200元。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到任何处分;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是被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评选程序

(一)学院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事求是、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开展评选,违纪违规评选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学生申请与推荐。学生可根据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进行申请,经所在班级民主推荐后,以班级为单位交学院年级(专业)评议小组,学院年级(专业)评议小组评议通过后交学院评定小组。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须附500字以内的本人情况介绍(以第一人称撰写);填写《新疆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

(三)学院审核与公示。各学院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组长,学工办主任、辅导员为成员的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各年级(专业)成立由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年级(专业)评议小组。学生成员应具有代表性,不少于本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评议小组成立后成员名单应在学院内公示。

学生申请材料由年级(专业)评议小组初审、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复审后,由学院党委上会讨论审定拟推荐人选名单,并在学院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将学生所有申请材料和学院评定情况报告一并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学校审核确定。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后,在全校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经校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由学校研究确定后,报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五、其它要求

(一)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申请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

(二)受到学校警告(含警告)处分及以上的,不得评选国家助学金;

(三)参加学校公益性勤工助学岗位的学生,根据《新疆大学2019年公益性岗位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4),由各学院进行考核,且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书面申请,根据考核结果提高相应助学金等级。

(四)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精准资助工作要求,对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无违规违纪的情况下,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建档立卡学生需提供建档立卡相关证明材料。

(五)各学院不得以任何方式截留、克扣、提留助学金充作班费、学生活动经费等;不得安排学生平分助学金;不得擅自变更受助学生;

(六)评选国家助学金要以学生提交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为主要参考依据,并结合学生的日常消费等行为评定。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如有上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材料报送

(一)国家助学金报送材料包括:学院评定报告、《新疆大学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申请书(限500字)、学生在校现实表现材料、《新疆大学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统计表》(见附件3)。

(二)报送新疆大学国家助学金统计表要求使用excel格式,表中学生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码及银行卡号等信息务必正确,同时,所报农行卡务必与一卡通绑定,所报学生材料内容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三)请各学院于20191127日前将国家助学金统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送交党委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刘晶晶;     联系电话:8585095

附件:

1. 《新疆大学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新疆大学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新疆大学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汇总表》

4.《新疆大学2019年公益性岗位学生名单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91120

附件1

新疆大学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序号

学院

人数

名额分配

一等

二等

三等

合计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69

5

7

5

17

2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787

60

80

60

200

3

经济与管理学院

1488

114

152

114

380

4

法学院

739

57

75

57

189

5

人文(中语)学院

1405

107

143

107

357

6

新闻与传播学院

568

44

58

44

146

7

外国语学院

681

52

70

52

174

8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

1048

80

107

80

267

9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615

47

63

47

157

10

化学化工学院

1579

121

161

121

403

11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1186

91

121

91

303

12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957

73

98

73

244

13

地矿与矿业工程学院

793

61

81

61

203

1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1814

138

185

138

461

15

机械工程学院

1411

108

144

108

360

16

电气工程学院

1350

103

137

103

343

17

建筑工程学院

1515

116

154

116

386

18

纺织与服装学院

856

65

87

65

217

19

旅游学院

718

55

73

55

183

20

软件学院

1409

108

143

108

359

21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145

11

15

11

37

合计

20205

1640

2178

1640

5458

附件2

新疆大学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民 族

政治面貌

入学时间

学 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大学            学院            专业       班级

家庭人口总    

家庭月总收    

人均月收入

收入来源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与本人关系

工作(或学习)单位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字:            

学院审核意见:

(公章)              

学校审核意见:

(公章)            

注:本表格一式两份,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院各存档一份。

 


附件3

新疆大学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汇总表

学院名称:             (签章)                                           填表日期:              

序号

   

 

院(系)

专业班级

性别

民族

助学金 等级

资助  金额

身份证号

农行卡号

入学年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备注:要求以上内容信息务必准确无误,所报农行卡号一律与一卡通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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